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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举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学习会

2017年09月25日 14:41  点击:[]

9月25日上午,图书馆在2楼研讨室召开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学习会。会议由副馆长王久云主持,全体部室主任和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王久云强调了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向参会人员认真讲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支部书记宣读了学校纪委文件:《关于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和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要做到“七严禁”。即:1.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酒送节礼;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3.严禁公务活动用酒;4.严禁公车私用与党员干部擅自驾驶公车;5.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6.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7.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及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行为。广大教师要严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教“六条红线”。即: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谋取不正当利益。

通过专题教育学习,部室主任增强了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增强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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