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数据资源库,是图书馆为全校师生所做的文献查询、下载所建,是为我校老师做好教学、科研服务的文献保障,是多年来延续订购的合法数据资源库。为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声誉、规范电子资源使用行为同,信守图书馆和各资源服务商签订的授权使用协议,保障授权用的合法权益,依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授权用户指本校(含附属中学)教职员工、全日制在册学生等。
二、数据资源库指图书馆正式购买的国内(外)出版商正式发行,并授权用户使用的电子资源,包含: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学习平台及本校自建或参建资源等内容。
三、合理使用数据资源库是指:授权用户出于个人使用、研究和学习目的,对合法范围内的资源进行检索、浏览、下载和简单引用等行为。
四、使用网上文献数据库,应遵循合理使用原则,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应维护我校声誉和图书馆服务工作的正常秩序。
五、 所购置的数据库仅限我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个人学习、教学及研究使用,不得将个人账号和密码给校外人员使用。
六、严禁使用任何软件工具进行批量下载;严禁在短时间内,超过正常的阅读速度连续下载数据库中的多篇全文文献;严禁整卷、整期地下载数据库中期刊全文。
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设代理服务器,将本校购买的数据库或其他电子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
八、禁止将我校购买或免费试用的网上数据库用于任何营利性活动。
九、图书馆发现有超量使用、多地点登录访问数据库等异常行为的账号时,图书馆将暂停该帐号的相关权限。
十、不得将所获文献指提供给非授权用户,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商业牟利。
十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贵州师范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
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数据库供应商质疑、中断我校数据库使用权的事件,由图书馆根据数据库供应商提供的IP地址核实违规人员,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对引起知识产权诉讼的违规者、IP登记人和所属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